星期日, 四月 09, 2000

 

情 無 獨 鐘(散文)

  我如今擁有大約十五、六支口紅。我讓它們矗立在我的梳妝臺上,布陣一樣,很好看。

  原先在國內時,我有過一支,那是我大學期間買的。我當時認為那是最適合于我的﹕有些深紅,但又鮮亮。我沒有想過再要擁有第二支,我朦朧地認為,既是最適合自己的就應該只是一支了。

  那會兒的市場,貨品也是有限的,我有了自己喜歡的,已經僥幸了。那一支跟隨了我很久,直到來了美國,發現新的。

  才來美國時很愛看電視,有一天就在電視廣告上看見一性感女郎把握一隻圓筒筒,然後“啪”一下圓滾滾尖著頭的口紅被剝落推將出來。女郎擠了個媚眼,“This is a revolution呵﹗還有管這叫“革命”的,我第一次聽說。

  次日,我便前往藥店照廣告上的牌子買了一支。選的時候頗有一些挑花眼的感受。後來我才知道,美國口紅其實不算什麼東西,專櫃化妝品裡根本排不上美國的。而那些專櫃銷售的品牌是根本不在電視上做廣告的。

  不過,自從受到那次“革命”風暴的影響之後,我的口紅一支支地多起來。


資生堂的黑莓(Shiseido Blackberry)

  這是我來美國後選用的第一支口紅,也是最鐘情的一支。可惜,他們已不再繼續生產。就在兩周前,我還透過網路,給資生堂日本總公司寫了一條意見。居然幾天之後,真有人回我,說對不起,並讓我試他們的新產品G20,說那是最接近G7的﹔也可以試試127,那是第二個選擇。

  我都試了,結果有些令人失望。而且我壓根就不大相信,真正喜歡的東西是別的什麼可以替代的。如果硬要尋找什麼作為替代,那于我來說有如雪上加霜。倒不如用另外一個說法──去發現新的。

  我喜歡上這支黑莓,最初也是在不經意中。後來我發現,別人有時誇我的衣著,那衣服並不是第一天開穿﹔有時別人誇我的頭發,那發型也是多少日子沒改變過了。但凡這種時候,都是因為我戴了黑莓。

  可以這麼說吧,G7黑莓,它讓我真正感覺到我的生活裡是需要口紅的。可惜當我清醒地有了這種意識的時候,它已不復存在。


CD的火盆
(Christian Dior Figue)

  在我還非常喜歡G7黑莓的時候,我也曾遊走別家。有一天適逢晚間要去一個有相當規模的宴會,我下意識地覺著黑莓有些暗淡了,燈光下,它或許不能夠讓我光彩照人。那時候,我已經懂得,女人在不同場合是可以用不同口紅的。我在CD專櫃選了個叫“火盆”的。效果很好,“火盆”明艷又照人。

  有了“火盆”以後,我開始認真地想到,許多好東西是要等著你去發現的,你去發現了,就有了。

  只是,戴著“火盆”的時候,我會強烈地感到,自己須是雍容華貴的。於是我的表情及姿態都試圖去配合,這種狀態我大約能夠維持一個晚會工夫。

  絕大多數時候,“火盆”靜靜地待在我的梳妝臺上──悶燒,也沒有抱怨,它似乎清楚,隔三差五總有被戴著出場的時候,就靜靜地等待。


蘭蔻的玫瑰(Lancom Mirage Rose)

  蘭蔻雖也是專櫃化妝品,而且是巴黎的,可是在名聲上,不如資生堂或是CD那麼顯赫。不過它有一個最大的優點──慷慨。這是為什麼我注意到了它。

  蘭蔻每幾個月就有一次促銷,屆時,禮品包裡有七八件化妝品,包括兩支全尺寸的口紅。那麼樣的慷慨,是十分惹人的。

  為了得到禮品包,我得選購一定價格的蘭蔻產品。其中我選了一支玫瑰色的口紅。

  最初我對這個顏色有些不自信。我告訴專櫃小姐,我很喜歡這個顏色,可我是亞洲人,這顏色更加適合白人不是嗎﹖小姐承認我的說法,但她接著說,口紅的顏色在一個人的臉上有時具有畫龍點睛的作用,這種玫瑰色近乎熱粉紅,它能夠將你臉上所有的粉紅色都集中地“拖”出來。(她用的是“Pull”,我不知道翻譯得可好﹖)然後,小姐又煞有介事地巡視了一番我的臉,她說,我的臉上是有一些粉紅的。

  我願意接受她的說法。粉紅雖不是我的主色調,但也是存在著那麼一縷的,高興的時候“拖”將出來看看又有什麼不好﹖

  蘭蔻的玫瑰亭亭玉立在我的梳妝臺上,只為了偶然間拖一拖我的粉紅。


克麗琳珂的蜂糖(Clinique Honey Gloss)

  克麗琳珂的廣告每次都非常好看,但是朋友告訴我說,它們的秉性較為乾燥,通常青春期的少女們最喜歡使用,因為那個年齡分泌旺盛,不小心就囤出幾個紅豆豆來。

  我知道自己已經早不是青春期的少女了,但又有些不服氣,就買了一支“蜂糖”口紅。它顏色很淺,淡淡地介于橙黃與夕陽紅之間。戴著還行。還行就行,要求已經不高。

  我很喜歡“蜂糖”。每每戴上它的時候,總象是在尋找一種青春的明証。


夏奈爾的午夜
(Chanel Midnight)

  夏奈爾的午夜是一層透明的酒紅。本來,我不是沖著口紅去的,去到它的專櫃祇想買一瓶夏奈爾五號香水。在等候付錢的時候,我信手抓起了一支樣品口紅。猛然間,我發現夏奈爾的午夜竟然令我想起了那支永遠不復存在的資生堂黑莓。我買下了。

  我發過誓,寧願去發現更好的也不會去找替代。但是我做了什麼﹖一陣感覺襲來的時候終未能夠招架得住,未能免俗。


維薩奇的2007

  那是在RODIO街買的。十年前,朱麗婭.羅伯茲剛拍出《漂亮麗人》的時候,我就記住了那條街。

  我其實是偏愛鄉村風格的,很多名店也就是逛逛而已,Window Shopping。

  在維薩奇店裡,我相中了2007口紅,它有一種意大利水粉畫特有的色澤。不巧,商店臨時缺貨。說是兩周以後會再進貨。也正好給我時間考慮考慮是否真的需要這一支。我問自己,什麼時候我會是一幅水粉畫呢﹖最後決定,什麼時候都可以是的﹕騎車的時候、散步的時候、靜坐的時候……

  我真的又第二次回去買下了這支口紅。

  ……

  口紅越買越多,也越買越泛。我驚奇地發現,那麼多都適合于我,並給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樂趣。

  漸漸地,我已經完全相信了,一個人是可以擁有並且喜歡不同支口紅的,然而最適合自己的一支倒未必這輩子就能找到。

  我現在對口紅的要求只是﹕具有一個明顯的好處。一個我喜歡的好處,或者是一個能幫我發掘出自身好處的這樣一個好處。我的口紅們也象是跟我很默契的,一支支的立在那裡,各行其事。

〔原載《國風》2000年4月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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